起源于美國。1870年美國的托德(Tommy Todd)穿著滑雪板從加利福尼亞陡峭的拉波泰山坡上疾馳而下,后一些高山滑雪愛好者開始仿效,并傳入歐洲。1931年成為比賽項目,當時男子的最好成績為每小時136.600公里。1992年男子世界紀錄達到每小時229.299公里,女子世界紀錄也達到每小時219.245公里。速度滑雪必須在專門的雪道上進行,雪道要求筆直、平穩,由出發、加速、計速和減速4個區組成,坡長1740米,起點與終點兩者間高度差為565米。加速區長25米。計速區寬50米,長100米,前端有光電感應系統,后端有電子計速系統,測定運動員在計速區內的最高速度。減速區是一個逐漸向上的斜坡,便于運動員減速與停上。滑雪板長不得超過2.50米,寬不得超過20厘米。比賽時運動員位于出發區起跑標志后,單個出發,兩手用滑雪杖撐地,以最大限度獲得初速度。以每位運動員3次試滑中的最好成績判定名次,速度快者名次列前。1992年被列為冬奧會表演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