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1年2月,新加坡成立了國家體育促進會,同年組建了國家運動場地經營公司,負責完成國家運動場地的建設計劃,隨后在1973年,這兩大機構合并組成了新加坡體育理事會(Singapore Sports Council)。
1973年7月21日,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在新加坡國家體育場的剪彩儀式上曾講過一段話,這成為理事會最初十年工作的導向。李光耀說:"我們不要浪費時間去制造金牌選手……我們的目標是公眾的健康,讓所有的公民擁有鍛煉身體的機會。"隨后,新加坡體育理事會制訂了金字塔結構的大眾體育政策。
開展大眾體育后,直到1983年理事會才分出精力推動競技體育的發展,制訂了《體育2000年計劃》和一系列體育競賽的標準。這時候理事會的工作宗旨概括為:制訂相應的政策,從娛樂休閑性體育到高水平體育,促使人們參與其中,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,建立一個健康的國家。
1994年12月,在紀念理事會成立21周年的晚宴上,新加坡總理吳作棟說:"我想,所有的新加坡人都會盼望奧運會上的一枚金牌……但是金牌的光彩不能影響我們發展大眾體育,引導新加坡人建立積極、健康的生活方式……"
新加坡體育理事會設一名常務秘書長。下面有一名部門執行主任,管理理事會設立的三個部門:大眾體育部、運動醫學與健身部、競技體育部。另外,常務秘書長直接管理市場開發部、設備管理處、人力資源與合作服務處、財務處、行業管理服務處、三角洲體育中心和新加坡室內體育場館管理處。